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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培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人文精神和战略眼光,掌握系统的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层综合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基本要求包括: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品质与文化修养。

2.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经济学基础理论,能够把握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了解现代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新进展,善于不断吸纳新知识和新思想。

3.有较强应变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勇于开拓创新,具有娴熟的管理技巧;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具有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对外交往和商务洽谈的能力。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方式

(一)年限与学分

全日制(脱产)学习3年。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长安大学提前毕业条件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选课学分不低于45学分。其中学位必修课34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实践环节5学分。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开始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才能申请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二)学习要求

1.课程类别及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包括学位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其中,学位必修课的成绩以70分为及格,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课程的成绩以60分为及格。

2.专业方向

本专业研究生在充分了解培养目标及所修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自愿选择专业方向。设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与财务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4个专业方向。另外,鼓励学生结合个人职业发展目标,在现有专业方向课程中自行选择并设计方向性课程组合。

3.教学方式

注重案例教学,并鼓励教师在教学中采用具有本土特色的案例。授课必须联系实际,注重实用,重视培养研究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业成绩应以测验考试(包括口试)、作业、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设计)、专题报告、文献阅读等方面综合评定。

对于少数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已经研修过本专业相关课程,可以在相关课程开课前提出免修申请,经批准后可免修该门课程,但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考试及格后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4.指导方式

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由导师组负责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指导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把好论文质量关。导师组由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授、副教授、中青年骨干教师及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中具有指导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组成。

三、课程设置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环节等四种类型(见附件)。

四、中期考核

1. 研究生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学满学分,学位课成绩全部合格者,可进入中期考核环节。

2. 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科研与管理能力和思想品德三部分,总评成绩中学位课加权平均分占70%,科研与管理能力占30%,思想品德以“通过”或“不通过”记。学生参加中期考核须提交选题报告,学院组织评委以学生的选题报告进行打分,并填写《长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选题报告考评表》,最后综合学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著作及参加学术活动的情况,计算科研与管理能力的评分。中期考核合格者,即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3. 中期考核时间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学一个月之后进行。

五、学位论文及要求

1.撰写时间安排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第3至第4学期间完成学位论文或调研报告等的撰写,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论文的选题应具有现实意义,能体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的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可以是调查研究报告或企业诊断报告,也可以是工商企业管理案例分析等。字数以3~5万字为宜。

针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阅读文献不能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应占一定比重(不少于10篇)。有关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参照《长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执行。

3.导师审阅

为促进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学生要主动与指导教师加强联系,导师应主动关心学生并及时掌握论文撰写进程。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阅、修改,并同意送审后方可付印上交。

4.论文评审

论文定稿后,由学生本人提出答辩申请,经学院初审通过后再正式组织评阅。提前进行论文答辩的学生,须提交申请,由学院统一安排评审。

论文至少应由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评阅人进行匿名评审,两位评阅人评阅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由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含校外专家一名),论文答辩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方可通过。

6.论文答辩的审批

答辩通过者,由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答辩未通过者,经过对论文的修改补充后,再次申请答辩,仍不通过者,以结业处理。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按要求完成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即颁发长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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