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院将集中于3月16日~18日、3月28日~30日、4月13日~15日和4月27日~29日分四次送审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位论文。送审前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完成以下工作并符合相关规定:
1.送审前一周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文档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格式命名,发至邮箱xwb@chd.edu.cn,进行相似性检测(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将不予以检测);
2.办理完成《送审申请表》;
3.经培养办毕业资格审查后,在研究生教务系统论文答辩模块提交学位答辩申请;
4.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登录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填写发表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
5.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应不包含导师和作者信息、不包含致谢内容;
6.按照《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拟在201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请在规定时间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递交2本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