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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27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2026-10-09 16:19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秉承“工科登峰、理科振兴、文科繁荣、交叉突破”的学科发展理念,担当“人才培养的摇篮、科学研究的殿堂、社会服务的基地、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国际交流合作的前沿”的崇高使命,坚持“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愿景,成为我国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长安大学会计学科的发展始于1951年西北交通干部学校时期的会计专业。1978年,西安公路学院创立了交通运输财务会计专业,是全国最早设立的交通财会专业之一。1989年,更名为会计学专业,由专门化向通用化方向发展,保留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特色。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会计专业硕士(MPAcc)学位授予权,2011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2018年,由全日制招生改为非全日制招生。2022年成为会计专业硕士高质量认证(AAPEQ)会员单位,2025年9月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得BGA(The Business Graduates Association,商学院毕业生协会)金牌认证。多年来,本项目依托长安大学的行业影响力以及优势学科平台,围绕公路交通运输相关领域开展会计人才培养,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1.培养目标

长安大学会计硕士(MPAcc)项目依托学校在公路交通运输相关领域的传统优势学科,通过整合校内外丰富的会计、经济及管理教育资源,面向会计职业需求,结合学校的整体发展定位,确定了“注重质量、以人为本、发挥优势、办出特色、立足西部,服务社会”的培养定位和发展思路,培养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方法,能够分析解决会计实际问题,人文素养与学术能力兼备,专业能力与创新精神并重,具有家国情怀的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

2.课程设置

MPAcc项目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在内的“二基二选”课程体系以及实践环节等。主要包括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企业税务筹划、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大数据与财务决策、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会计、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拓展性团队训练、案例研究与案例大赛、会计实习实践等。

3.专业特色

本专业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视采用案例教学、沙盘演练、现场参观研讨、参与企业咨询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研究生的指导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校内导师负责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及科学研究等相关内容,校外合作导师负责专业实习和实践能力培养等指导工作。校内导师和校外合作导师共同负责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毕业答辩等工作。聘请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部门有关专家共同承担指导工作,开辟第二课堂。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实践应用能力,重视和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本专业下设三个培养方向,分别为:

(1)交通行业财务。(2)智能会计与资本市场。(3)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与治理。

4.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该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名。

5.报考事项

(1)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

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注意事项:

①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②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④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⑤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

⑥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

⑦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和报考点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者,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如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录取。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查处。

(3)初试

考前,考生应当根据研招网通知要求,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考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4)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统一组织复试。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①本人《准考证》;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持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参见考试科目。

(5)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缴费注册

2027年6月(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新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及时缴纳学费。

6.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

复试科目:(1)笔试: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外语水平,思想政治审查,专业综合素质。

7.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计划招生人数为30名,且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8.学制与学费

(1)学制

非全日制,学制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学费

培养期学费为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88,000),不包含教材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学费分期缴纳。如有调整,以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及陕西省发改委核定的数字为准。

9.学历与学位授予

按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会计专业硕士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长安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会计硕士学位。

10.其他

本简章内容与长安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不一致的地方以后者为准。

11.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长安大学经管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chd.edu.cn/

长安大学经管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电话:(029)82334512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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